各系、部门,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校内各类经营项目管理,压实经营主体责任,排查化解经营管理、场地使用、运营安全、费用收缴等各类风险隐患,杜绝违规经营、违规占用场地、安全管理缺位、费用拖欠等问题,维护规范有序、安全稳定的校园经营秩序,保障学院资产安全和师生合法权益,依据校园资产管理、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相关规定,学院决定开展全校校内经营项目合规性专项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学院范围内所有经营性项目,涵盖校园商铺、餐饮服务、文印快递、零售服务、场地合作经营、实训配套经营、服务外包等所有依托学院场地、资源开展的经营性服务项目,涉及校内自主经营、校企合作经营、校外机构入驻经营等所有经营模式。
二、检查重点内容
本次专项检查坚持全覆盖、无死角、重合规、除隐患原则,各牵头部门(使用部门、归口管理部门)要重点围绕经营资质、业务范围、从业人员、校外合作主体、场地使用、保证金管理、安全运营、费用收缴七大核心维度开展全面排查,具体内容如下:
(一)经营资质合规情况
全面核查各经营项目合法经营资质,查验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、行业专项资质证书等全套证照是否齐全、真实有效,证照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主体、经营项目、经营地址是否一致。重点排查无证经营、超范围经营、证照过期未年审、挂靠资质经营、伪造变造资质文件等违规问题。核查项目入驻审批、备案手续是否完整,是否严格按照学院审批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,有无擅自新增、变更经营品类和服务项目的行为。(组织部门:审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各使用负责部门)
(二)校内参与及负责人员情况
核查项目校内主管部门、项目负责人、校内管理人员信息,建立校内参与人员台账,明确管理岗位职责。重点排查教职工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、违规参股、私下参与校内经营项目、利用职务便利为经营主体提供便利等廉政风险。核实校内管理人员是否落实日常监管责任,人员信息是否按要求向学院报备。核查校内人员与经营主体之间利益关联情况,严禁校内人员违规领取经营项目报酬、收受经营主体回扣或好处。(组织部门:审计处、纪委、各使用负责部门)
(三)校外人员及合作机构资质情况
针对所有参与校内经营的校外合作机构、外包单位及外来从业人员开展全面核查。核查校外合作机构营业执照、行业资质、信用记录、履约能力等核心资料,确认机构合法合规经营资质,排查失信企业、资质不合格、行业黑名单机构入驻经营情况。逐一登记校外从业人员身份信息、从业资质、备案登记情况,核查人员入校备案、安全培训、日常管控手续是否齐全,严禁无备案、无资质校外人员参与校内经营服务。同时核查校外机构合作遴选流程是否规范,是否存在私下合作、违规转包、分包经营等问题。(组织部门:审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各使用负责部门)
(四)房屋及场地占用使用情况
全面清查各经营项目所用校园房屋、场地的使用模式及合规性,区分租赁、合作经营、无偿使用、委托运营等各类使用方式,逐一梳理场地使用台账。核查场地使用是否签订正式书面合同、协议等,合同条款是否规范完整,明确使用范围、使用期限、权责划分、退出机制等核心内容,杜绝口头约定、无合同占用、超期占用场地等情况。重点排查擅自变更场地使用用途、私自改造场地结构、违规占用公共区域、超范围占用校园场地、转租转借经营场地等违规行为,核实场地实际使用情况与合同约定、审批内容是否一致。(组织部门:后勤管理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各使用负责部门)
(五)经营保证金收取管理情况
核查各经营项目履约保证金、安全保证金、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收取、管理、台账登记及退还情况。检查保证金收取标准是否符合学院统一规定,是否足额、按时收缴到位,有无少缴、欠缴、缓缴、减免无序等问题。核查保证金台账是否健全,收缴凭证、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,保证金专款专用、专户管理是否落实,是否存在违规挪用保证金、违规提前退还保证金等情况。同时排查保证金抵扣、追缴流程是否合规,问题项目保证金处置是否落实到位。(组织部门:审计处、财务处、各使用负责部门)
(六)经营及房屋使用安全情况
全面排查经营运营及场地使用安全隐患,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一是经营安全,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安全、商品质量安全、服务经营规范,排查售卖违禁物品、不合格商品、违规服务等问题,核查安全管理制度、应急预案、日常巡查记录是否健全。二是场地安全,检查房屋结构安全、消防设施配备、疏散通道畅通情况,排查违规装修、私搭乱建、堵塞消防通道、损坏场地设施等隐患。三是操作安全,核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、持证上岗情况,设备设施定期检修维护记录,杜绝违规操作、带病运营等风险。同时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人,隐患排查整改、日常安全值守是否常态化开展。(组织部门:后勤管理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各使用负责部门)
(七)水电及租赁相关费用缴纳情况
核查各经营项目场地租赁费、水电费、物业费等各类应交费用的核算、收缴及欠费整改情况。检查费用核算标准是否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执行,计费台账、缴费凭证是否完整可查,计费数据真实准确。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长期拖欠、拒缴、少缴各类费用问题,是否存在擅自减免、缓缴费用、违规抵扣费用等不规范情况。针对欠费项目,逐一登记欠费金额、欠费时长,明确补缴时限,核查往期欠费整改落实情况,杜绝长期挂账、欠费经营现象。(组织部门:审计处、财务处、各使用负责部门)
三、工作实施步骤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2026年10月19日—10月31日)
各经营项目负责人、校外合作机构对照本次检查重点,开展全面自查自纠,逐项梳理排查问题,建立自查台账,对自查发现的轻微问题立即整改,重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时限、责任人及整改措施,完成自查整改后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。
(二)集中核查阶段(2026年11月1日—11月30日)
学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、实地核查、台账核对、现场问询等方式,对所有经营项目开展全覆盖复核检查,核实自查整改成效,排查隐性违规问题,分类梳理问题清单,建立全院统一排查台账,明确问题项目、违规事项、整改要求。
(三)整改闭环阶段(2026年11月30日—12月31日)
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合规性问题,下达整改通知书,实行“清单化、闭环式”整改管理。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,专项工作组全程跟踪督办,对整改到位的项目予以销号,对逾期未整改、整改不到位、拒不整改的项目,依规采取约谈通报、暂停经营、终止合作、追缴欠费、清退离场等处理措施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压实主体责任
各单位相关人员及经营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主动配合检查工作,全面、如实开展自查自纠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错报问题,严禁敷衍应付、弄虚作假,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、不留死角。
(二)坚持立行立改,强化闭环管理
对排查发现的合规性、安全性问题,坚持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,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,限期整改的严格按时完成,建立问题、整改、销号全流程台账,彻底化解各类经营管理风险隐患,规范校内经营秩序。
(三)健全长效机制,规范日常管理
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,全面梳理校内经营项目管理制度短板,进一步完善经营准入、人员管理、场地使用、费用收缴、安全监管、保证金管理等常态化管理制度,规范合作审批、履约监管、退出清算全流程,构建常态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的校内经营监管体系。
(四)严肃追责问责,强化结果运用
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、违规转包、恶意欠费、安全隐患突出、拒不整改等严重违规问题,学院将依规严肃追责问责,通报曝光典型问题,情节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、清退经营主体,涉嫌违规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附:校内经营项目合规性专项自查台账、整改台账
资产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审计处 财务处
2026年10月17日